大赛以炎帝神农氏形象,炎帝陵人文风貌,炎帝神农氏传承精神为征集题材。炎帝神农氏是中华农耕文明的开创者和奠基者,与黄帝轩辕氏一道并尊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古往今来,海内外中华儿女无不以炎黄子孙自谓。
享有"神州第一陵"之美誉的炎帝陵,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城西19公里处的鹿原陂,是历代典籍传载、国家认定的炎帝神农始祖陵寝,五千年绵延不断的香火,奠定了炎帝陵作为全球华人根祖圣地、精神家园的崇高历史文化地位。
相传炎帝神农始祖率领原始先民部落“始制耒耜,教民耕种;遍尝百草,发明医药;作陶为器,冶制斤斧;日中为市,首倡交易;削桐为琴,始通音乐;弦弓剡矢,以兴猎防;绩麻为布,制作裙裳;相土造房,台榭而居。”首创“八大功绩”,为中华民族的始兴、繁衍和发展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炎帝神农氏在开创原始农耕文明进程中所形成的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为民造福的奉献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以及团结互助的合作精神,成为我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基石与核心元素。
以炎帝神农时期所创造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成果为内涵的炎帝神农文化,是中华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经过历代官方、民间的发掘、整合、创新乃至重铸,已经并且还将继续焕发出与时俱进的蓬勃生机!
征集炎帝神农文化祭典LOGO类、IP形象传播设计类、产品设计类三大类别的作品。参赛作品须围绕炎帝神农文化的精神内核和外延内容进行创作。
01类:炎帝神农文化祭典LOGO类
围绕“全球华人炎帝神农祖祭大典”大型品牌活动主题展开LOGO设计,立意上要求符合活动定位、主题鲜明、构思巧妙新颖;视觉上具有炎帝神农文化特征,构图简洁,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符合现代审美;使用上具有较强的识别性、延展性,并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推广。
02类:IP形象类
围绕炎帝神农形象特点及文化精神,采用现代创意手法,做到视觉上简洁、有鲜明的形象特点、易形成视觉记忆;内容上鼓励赋予IP形象性格特点及精彩故事;个性上具有亲和力和吸引力;承载海峡两岸炎帝神农同根同源的精神链接。
征集类别:衍生品类(如公仔及各种旅游市场畅销文创产品)、平面类(如广告海报、宣传页、宣传册、漫画、书籍、包装设计等及其他)、视频类(如短视频、动漫、网络广告、新媒体广告等及其他)、音频类(如歌曲、广播作品等及其他)、数字类(如H5、交互Flash、移动APP等及其他)等作品。
03类:产品设计类
围绕炎陵风光、炎帝神农文化内涵进行产品设计,美观实用且具有地域特性、创新性、文化性与市场性,鼓励结合当地特色产品及产业,力求传统与现代相融合。
征集类别:体现炎陵神农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地方特色物产、手工艺制品、文化用品、服饰等文旅商品创新设计和在售文旅商品的升级设计。
坚持“中华共始祖、同胞一家亲”的正确价值导向,围绕炎帝神农文化精神内核,突出炎陵文旅要素,强调落地性和可转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要遵守法律法规,提交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涉及任何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
2、作品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3、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参赛作品注入现代气息,创作新颖别致的创意性作品。
四、参赛标准
(1)01类:文件内容为A3图幅、精度300dpi的设计图纸,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2)02类:文件内容为A3图幅、精度300dpi的设计图纸,并附带文字解释及形象IP具体运用场景描述,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音频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3)03类:文件内容为A3图幅、精度300dpi的产品实物照片或者设计图纸,并附带文字解释等补充说明;
五、评选评审
大赛评审时间为2020年11月,具体安排如下:
1.大赛评审团为国内外文创及文旅行业专家组成,确保大赛公平公正,评审各环节将邀请公证机构全程参与。
2.初评采取网络评定的形式,根据评审团意见最终保留200件左右作品晋级,同时根据普通网友投票数量高低选出100件人气作品,终评采取现场评审的形式,时间待定。
3.具体评审方案由主办方制定,另行公布。评选开始前,大赛主办方将根据本次比赛的作品要求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统一交由评审团评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大赛名称
中华炎帝神农文化创新创意大赛
第二条大赛目的
大赛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以炎帝神农文化为主题,以创新创意大赛为载体,以追根溯源凝聚民族认同为目标,将打造炎帝神农文化IP形象、创意产品开发、助推两岸文化交流和台青创业、推进炎陵全域旅游发展相结合,弘扬和传承炎帝神农文化,塑造炎帝神农文化品牌,进一步推动湘台经贸文化融合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大赛组委会构成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执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 大赛组委会职责
1.制定、修改大赛章程;
2.决定大赛执行和支持单位;
3.审定大赛经费预算方案;
4.审定大赛主题、征集类别、时间安排及奖项名称;
5.审核评审专家资格,批准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
6.审定大赛评审委员会组成方案;
7.审定大赛评审规则;
8.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省台办,负责大赛具体协调工作。
第五条 评审专家库及评审委员会构成
大赛设立评审专家库,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企业家等组成,大赛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共同对大赛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公正、公平的评审。评审委员会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职责
1.拟定大赛评审规则;
2.制定大赛评审实施细则;
3.接受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4.审看参赛作品,必要时与作者进行问辩;
5.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七条 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评审各环节将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
第八条 入选及获奖作品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作品提出质疑,大赛组委会将委托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该作品参赛资格或奖项的保留或取消。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九条 全球华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等地院校设计专业教师和学生、创意设计机构的创意设计专业人员、从事文创产品开发、生产的专业机构、对文创产品开发、IP原创开发有志趣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可报名及提交作品参赛。
第十条 坚持“中华共始祖、同胞一家亲”的正确价值导向,围绕炎帝神农文化精神内核,突出炎陵文旅要素,强调落地性和可转化。
第十一条 要遵守法律法规,提交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涉及任何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
第十二条 作品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第十三条 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参赛作品注入现代气息,创作新颖别致的创意性作品。
第十四条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参赛者可以以个人、团队或单位名义报名参赛。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作者以单位名义参赛时,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第四章 奖励
第十六条 大赛LOGO类设最佳设计奖1名,IP形象类、产品设计类分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三大类共设优胜奖21名。
除现金奖励外,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作品将与大赛主办方授权单位合作,进行后续产品转化与开发并获得收益,LOGO最佳设计奖作品一经获奖,其作品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将作为炎帝陵祭祖大典的永久性标识。
第十七条 大赛举办颁奖典礼,现场公布并颁发各类奖项,充分展示大赛成果。
第五章 创意作品保护、交流、展览和转化
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享有其著作权。组委会无偿享有将参赛作品用于与大赛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的权利。
第十九条 大赛组委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作品的优先权,可授权相关单位负责大赛成果转化、商务合作洽谈等,邀请在湘注册优秀文创文旅企业、产品生产商、制作商、投资商、律师事务所等参与。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大赛组委会基于实际情况,根据本章程制定大赛的各项具体活动方案。
第二十一条 大赛设立专用网络平台,由大赛组委会指定相关单位负责建设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大赛组委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